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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申报2022年度太仓市“娄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推动全市施工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争创优质工程,根据《太仓市“娄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经研究决定开展申报评审2022年度太仓市“娄江杯”优质工程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2022年度太仓市“娄江杯”优质工程奖项目,其申报范围、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按照《太仓市“娄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文件规定执行,申报“娄江杯”优质工程奖项,应按照项目施工许可证为单元进行申报,对同一施工许可证的住宅工程项目,其申报单体数量应不少于总数的50%。
二、申报日期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由各施工、监理企业自愿组织申报2022年度太仓市“娄江杯”优质工程奖工程,申报工程应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的工程(以质量监督报告出具时间为准),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
三、申报与评审
申报受理由我局建管科具体负责,太仓市建筑行业协会协助开展相关评审工作,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太仓市文治路51号淏华大厦 12楼1210 室,联系电话:53522704(住建局)、53537064(协会)。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工程在施工期间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因质量问题被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或因民工工资拖欠被通报批评的工程一律不得申报。
2、房建、装饰、市政类申报工程应获得“太仓市标化工地”称号。
3、达到苏州市“姑苏杯”申报规模标准的房建、市政、装饰(含幕墙)类申报工程应获得太仓市建筑行业协会“QC”获奖证书。
4、没有列入创优目标计划的工程不得申报太仓市“娄江杯”优质工程奖。
特此通知。
附件:1、太仓市“娄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
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太仓市建筑行业协会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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