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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建立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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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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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关于建立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专家库的通知各区镇建管部门,各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平台,促进评优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专家咨询工作,改进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质量投诉纠纷的处理机制,提高我市建设领域科学决策水平,发挥高层次技术人才在建筑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
转发关于建立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专家库的通知
【概要描述】关于建立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专家库的通知各区镇建管部门,各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平台,促进评优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专家咨询工作,改进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质量投诉纠纷的处理机制,提高我市建设领域科学决策水平,发挥高层次技术人才在建筑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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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专家库的通知
各区镇建管部门,各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平台,促进评优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专家咨询工作,改进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质量投诉纠纷的处理机制,提高我市建设领域科学决策水平,发挥高层次技术人才在建筑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按职能划分为质量组、安全组、监理组、造价组。
一、专家库的工作职能:
(一)质量组
1、参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领域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论证,为质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及项目施工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
2、参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及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参与我市建设工程突发质量事故的处理;
3、参与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工程质量评优评奖工作及质量专项检查。
4、参与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绿建节能引导资金评审、建筑产业现代化引导资金评审
5、承担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涉及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工作。
(二)安全组
1、参与我市建设工程安全领域重大问题的调研、论证,为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制(修)定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2、参与我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评估、危险源认定和安全专项方案审查、论证及为项目施工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
3、参与我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参与我市建设工程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参与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标工作及安全专项检查;
5、承担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涉及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工作。
(三)监理组
1、参与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监理专项检查及监理示范项目的评审工作;
2、承担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涉及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工作。
(四)造价组
1、对计价解释、计价争议及纠纷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2、参与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
3、承担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涉及工程造价和管理方面工作。
二、专家库组织管理和工作规则
(一)专家库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建筑管理科根据专家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定期调整更新,并报市住建局备案。
(三)专家应根据建设主管部门工作安排,适时开展政策研究、技术咨询和方案论证,参加评优评标工作,参与质量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投诉调查、鉴定、处理,提供技术服务等。
(四)专家要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专家参与的工作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专家库专家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
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3、无故不参加建设主管部门委派工作的;
4、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
5、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六)专家工作单位、职称、通信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在15个工作日之内至建筑管理科办理变更手续。或因身体状况、工作变更、业务能力等原因不能胜任专家工作的,应及时向建筑管理科提出申请,退出专家库。
三、专家库专家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熟悉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三)在我市长期稳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检测、科研等领域的工作,且具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四)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房屋建筑、暖通、给排水、建筑电气、装饰装修、造价咨询等相关专业。
(五)身体健康,能从事现场检查调查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六)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应一级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七)对个别特别优秀、工作业绩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独立判断和分析问题能力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执业资格和从业年限要求。
四、专家库专家组织申报
(一)专家报名入库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住建局审核批准的程序,根据自身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等情况可以申报一个或多组类别专家。
(二)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专家申报表一份(见附件),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明扫描件。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送太仓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联系电话0512—53522704),电子版文件发送邮箱455142348@qq.com。
(三)市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遴选,确定专家库专家名单并予以公示。如有必要,遴选过程中市住建局可通知申请个人进行面试。
(四)原我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和示范监理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自动转入现专家库安全组和监理组。
(五)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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